一文了解股权转让(三)
日期:2021-01-18 11:06:10 by 浏览:
一、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二、股权转让合同从何时生效?
答: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三、实现股权转让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 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四、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答: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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