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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销-企业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日期:2018-12-21 15:38:28   by         浏览:


  我们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需要对分公司进行注销,我们大家也都知道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那么企业在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北京公司注销,就来为大家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我们北京公司注销让为您介绍的关于企业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希望我们的介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北京公司注销的知识,您可以浏览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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